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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中国签证须知
2008-04-15

  旅游签证需提供文件:

  1.有效护照 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)

  2.签证申请表一份 (填妥并签字)

  3.近照一张

  4.往返机票订单

  5.在华旅馆订单

  探亲和访友签证需提供文件:

  1.有效护照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)

  2.签证申请表一份(填妥并签字)

  3.近照一张

  4.往返机票订单

  5.在华旅馆订单

  6.探亲者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

  7.访友者需提供友人的邀请函、担保及其在华身份证件或长期居留证复印件

  (不住饭店且在华有房产者,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)

  访问签证需提供文件:

  1.有效护照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)

  2.签证申请表一份(填妥并签字)

  3.近照一张

  4.往返机票订单

  5.在华旅馆订单

  6.中方授权单位邀请函(原件)

  注意事项:

  1.非比利时籍者,需提供比利时居留证或工作证明(原件)

  2.不受理邮寄申请,可委托第三人或旅行社提交申请

  3.在华停留期六个月以上者,需提供比利时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(原件)

  4.所有比籍人士均需办妥签证后赴华,但前往香港且停留期90天以内者可免办赴港签证。

20084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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